2、根据项目经理(或总工)的指示,组织有关人员对文件进行传阅学习。对各种文件、资料以及质量记录进行有效性标识;
4、对项目部起草的各种文件,经项目经理确认签字后,进行编号,印制。协助项目部总工对各业务口的内业工作进行检查、督促整改;
6、在接到项目经理更改文件的指示后,应及时将原文件送到拟稿部门进行更改,更改后进行标识,对更改文件注明更改日期、更改内容,按规定执行程序。
人力资源部:0472-6160535
李女士:15034722219
庄先生:17547711504